龙游县“多措并举”全面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8-07-16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动火作业事故教训,完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动火作业各环节的管理,有效排查消除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保障从业人员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发生,龙游县安监局多措并举,从四个方面开展企业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印发了《龙游县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龙安监〔2018〕13号),3月29日下午,龙游县安监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业园区、重点乡镇安监站长,一般化工企业、加油站、带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年使用或储存单一危险化学品10吨以上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50余人参加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做好风险辨识、制度完善、自查自纠等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培训,加大宣贯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微信、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和效果,FM 95.4龙游电台每天定时播报动火作业定义、安全管理措施、动火作业禁令等内容,普及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二是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印制符合标准规范的动火作业证,切实使审批、作业、监护等人员掌握动火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做到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全到位,不折不扣的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和动火分析,严格按规定流程履行审批手续,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措施。三是定期组织开展电工、电焊、登高等特殊作业人员,工贸、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培训,2018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取证培训9期,培训1000余人,通过培训,确保“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明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域范围,明确涉及一级、特殊动火作业的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动火作业分级的具体标准要求,明确动火作业证审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规定。
  三是推动动火等特殊作业实施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企业负责动火作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监局和属地乡镇(街道)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根据协议规定协助企业开展动火作业教育培训,分析动火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审核特殊作业方案、制作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许可票证、分析特殊作业现场危险物质、监督清理特殊作业现场、检查应急处置物资器材、实施特殊作业监护等,确保作业安全。
  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动火作业安全监管。将动火作业检查作为日常安全检查和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严厉打击动火作业环节中的违规行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对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及举报查明的存在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实行“零容忍”,依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截止当前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经营企业、一般化工企业、三场所两企业等涉及动火作业的各类企业开展专项检查80家次,对动火作业方面存在问题的8家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2起电焊作业人员无电焊特种作业证情况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