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四措施全力防范船企生产安全事故
发布日期:2018-07-24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舟山市创新工作举措,全力防范船企生产安全事故,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上半年全市船舶修造领域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75%和77.8%。
  以“班组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夯实船企基层基础。年初联合市经信、人力社保、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开展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班组达标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结合舟山实际,制定了《舟山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班组基本要求》和《舟山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班组考评细则》。先后召开了全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班组建设动员会、推进会,广泛开展了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班前教育、安全技术交底、设备点检、安全确认、定置化管理、班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双预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船企现场管理,夯实了船企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增强了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抓手提升船企创新能力。舟山市制定出台了《舟山市船舶修造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和《舟山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在去年船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的基础上,通过试点先行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稳步实施,目前已在船企全面推广应用。各船企综合运用作业条件风险程度评价(LEC)和风险矩阵法(L·S)对生产现场的危险因素进行分级,对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色标示,并绘制“红尘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厂区、车间等空间分布图,对辨识出的较大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做到“一岗位一清单图”,并要求岗位员工熟练掌握,实现船企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
  以“安全专家”排查为支撑治理船企事故隐患。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资源优势,聘请当地业务精湛的安全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政府买单,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使行政监管与技术核查有机结合,真正发挥检查督导实际效果。从安全管理、作业现场、设备设施方面入手,阅资料,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及职业健康制度是否落实;看现场,查危险作业审批及安防规定执行、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把问题隐患逐条指出来,把整改建议逐项列出来,与企业面对面交流指导,真正促进企业做到检查一次,整改一次,提高一次。全市上半年专家排查船企65家次,发现各类事故隐患248项,已经完成整改229项,整改率92.3%。
  以“高压执法”检查为保障深化船企事故防范。全市上半年立案查处船企违法违规案件14起,市级层面下发督办通知书3份。年初以来,先后开展了节后复工、两会期间、高温季节等特殊时段专项安全检查,有限空间、涉燃爆粉尘、脚手架搭设、电焊机二次降压装置等专项内容安全检查。全市安监系统坚持把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未实施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格进行处理,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切实起到防范各类事故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