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五步走”狠抓“百家”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发布日期:2018-07-3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和衢州市安委办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各行业领域、属地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龙游县狠抓“百家”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7月23日,龙游县公布“104”处县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治计划。
  一是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印发《关于开展实施“百家”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龙安办〔2018〕26号),并召集全县15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安监站长,重点行业领域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对“百家”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二是全面排查,分析研判到位。通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危化(化工)、建设、交通、消防、特种设备、水利、农业和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照各自重大事故隐患评价判定标准,并参考《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内容,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工贸企业、本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排查和分析研判,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难度大、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报请县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整治。
  三是狠抓隐患整改,确保逐项落实到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隐患整治工作机制,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实安全风险分级防控措施,限期整改完毕,确保安全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各督办单位进行审查验收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上报安全隐患销号申请。
  四是强化督办考核。将“百家”隐患挂牌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工作主动积极、质量高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不积极,存在应付现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按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要求,切实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抓好隐患整改督办工作,确保按照公布的隐患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整改、验收、上报工作,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县安委办对整改后符合安全要求的隐患单位予以发文公布销号,对未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发挥“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