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安监局“三大实措”打造“清廉安监”
发布日期:2018-07-09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为核心,普陀区安监局“三大实措”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更高层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打造“清廉安监”。
  一是紧抓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及时制定落实《2018年普陀区安监局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责、齐抓共管、“一岗双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研究制定《2018年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
  二是强化依法清廉执法。成立法制科,配备专职科长和法制员,开专题讨论会,细化行政处罚标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完善《普陀区安全监管局行政执法案件查、审、定三分离制度》和《普陀区安全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四不两直”的检查制度,加强执法业务能力。执法人员亮证执法,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对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采用说理式文书,提前告知当事人法律救助途径,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向执法对象发放《安全生产监管廉洁执法告知书》,加强廉洁执法。
  三是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召开2018年初评新评企业创建标准化会议,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召开工贸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企业按规定执行应急预案备案,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班,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区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自纠,加强重点隐患动态监控,提高企业防风控险能力和水平。召开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