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四强化”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布日期:2018-08-14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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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目前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行动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过开展持续性的大检查,全面、细致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检查督导,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防范各类校园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其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稳定。
一、强化暑期防溺水安全检查。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强对流和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发布中小学防范溺水工作预警的通知》文件精神,暑假期间组织人员对校园防溺水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18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下发和回执存档情况、学校日常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暑期学校定期发布防溺水安全预警、校园周边水库河流设置警示牌(各镇、街道、管委会落实管理人员)等,同时通过电话随机对家长进行电话采访,了解相关情况。
二、强化校车安全检查。充分利用开学前校车大检查和日常校车安全检查,促使各校车使用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我局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校车状况(校车内设备设施)、运营线路的安全检查,重点对临危临崖路段、线路复杂地段的排查,加密接送班次、缩短候车时间的检查,严厉打击学校门口非法营运、“黑车”接送学生、残疾人专用车接送学生等各类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
三、强化校园消防安全检查。根据区消安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深入细致地排查学校内存在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特别是消除学校食堂、实验室、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校园消防器材检查维护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食堂用气(油)的管理情况,油烟机定期清理情况,有无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阀门,有无在用餐区域使用燃气灶具,有无在校园内违规进行电瓶车充电情况,有无在学生宿舍和宿舍管理员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的情况等。除排查本校校园的消防隐患外,还将对教育局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四、强化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通过开学工作大检查等途径,进一步摸清各中小学实验室类型、底数,深入分析各类实验室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完善和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废弃物处置,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设施安全、水电安全、化学安全、存储使用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和个人防护安全。我局将严格按照舟山市教育局下发的《舟山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保管和使用规则》,对每一个实验室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隐患逐一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