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拆”“改”“管”政策加强低小散企业监管初显成效
发布日期:2018-08-02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一、“拆”。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小城镇低端落后产能和“四无企业”(作坊)。对无合法场所、无营业执照、无环保设施、无安全保障的企业及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问题突出的“脏乱差”区域实施整体拆除,去年全市共拆除“脏乱差”企业1000多家。通过拆除“脏乱差”企业,盘活工业土地市场,开展小微企业集聚园建设。
  二、“改”。对实施安全整治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具备安全整改条件的企业,由政府购买安全服务聘请第三方安全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一对一的辅导,出台一企一策的安全整改方案,全程跟踪指导服务,确保企业安全整改到位,提升安全基础水平,确保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2017年,我市完成安全整改317家,今年共有15个区块410家纳入整治。
  三、“管”。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的问题,对完成安全整改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引导其购买第三方安全专业力量对企业实施专业的安全管理,解决企业“不想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已实施第三方安全托管企业1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