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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947/2019-16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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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发布日期:2018-08-23 00:00
来源:规划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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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2号令)文件要求,经审核,同意“绍兴润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乙级安评机构名称变更为“浙江润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和注册地址、专职技术负责人以及过程控制负责人也相应变更(详见附件),原资质等级和资质有效期保持不变,现予公告。
附件: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变更情况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