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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947/2020-17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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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8-08-29 00:00
来源:危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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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配套马目原油库工程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部分组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你单位整改及专家确认,现同意通过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配套马目原油库工程(30座10万m3的立式外浮顶油罐)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部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请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详细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