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四抓”做好宗教场所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18-08-3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一是抓场所管理,规范活动秩序。以整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场所为主要目标,自7月底组织开展全市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针对佛教私设佛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分步实施、分类处置、查改结合、确保实效。目前,全市已排查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场所12余处,责停活动10处,申报指定临时活动地点2处。
  二是抓摸排稳控,营造和谐氛围。8月初,召集全市宗教团体负责人、重点场所负责人会议,专题部署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工作,巩固强化宗教界人士守法意识。民宗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走访代表人士25名、困难信教群众7名,开展座谈4次,发放慰问物资23000余元,切实促进全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是抓消防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全市乡镇(街道)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工作自查,交叉进行、即查即改,排查纠正各类安全隐患40余项。市、乡、村三级开展消防演练60余次,专题培训20余次,切实提高各场所预防和处置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四是抓应急值守,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夏季高温期间应急值守制度,实施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做到急事急报、大事快报。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林业等部门的协调联系,上下联动、同级互动,构筑管理网络,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