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三套“组合拳”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
发布日期:2018-08-08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近年来,新昌县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标,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三个+”模式,不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今年我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项指标实现“双下降”,全县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上报事故,总体形势稳定趋好。
  一、“三化融合”明监管思路。
  一是深化安全管理标准化。持续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前新昌县已创建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40家,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333家,小微达标企业109家,2017年通过政府招投标,确定两家标准化评审单位完成了对80家三级到期企业的换证复评。二是推广安全排查信息化。全面应用智慧安监信息平台,截至目前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共录入企业2398家,其中规上企业225家,规下企业2173家,今年我县企业自查共录入安全隐患2338处,已整改完成2332处,整改率99.66%。三是推进安全服务社会化。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做到“事前审查、事中跟踪、事后评价”,要求乡镇(街道)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建设。今年以来,全县由企业自主购买社会化服务累计198家,累计金额39.6万元。在近两年民政养老机构、高危行业等领域推广的基础上,2018年将进一步深入推广“智慧用电”。
  二、“联合行动”拓监管手段。
  一是在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检查。联合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环保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对中亚实业开展综合整治,有序进行改、并、搬、关四项措施。截至目前,共对6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作出暂时停产停业决定,对11家隐患整改不合格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检查,成立“铁拳行动”工作小组,对全县范围内涉可燃爆粉尘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一体化检查。“铁拳行动”期间,共检查企业58家次,发现隐患274条,共计对38家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整改措施,对3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作出暂时停产停业决定,非事故处罚立案16起,已作出15起行政处罚决定,共计罚款人民币34.6万元。三是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安监局组织执法人员赴绍兴其他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检查。赴柯桥区开展重点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共发现问题27项,责令限期整改企业3家;赴嵊州开展“新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交叉检查,新嵊13家生产企业开展交叉检查,共发现隐患128条。
  三、“队伍整合”强监管力量。
  一是开展全员执法。开展“全员执法,集中办案”行动,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涉可燃爆粉尘企业和金属冶炼领域及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全员执法业务培训,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68家次,责令限期整改42家,立案33起、同比增长312.5%,行政处罚18家、同比增长63.6%,现已收缴罚款人民币104.3万元,同比增长164%。二是开展乡镇委托执法试点。以梅渚镇为试点开展委托执法,初步建立“基层立案、协同办理”的委托执法机制。截至目前,梅渚镇安监站共单独检查企业196家次,发现案源3起,协同调查3起,一共罚款人民币16万元整。三是组建全市首支“官方”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队伍。针对16个乡镇(街道)招录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推行专职安全巡查员巡查制度,夯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今年新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26名,目前各巡查员已投入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检查一线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