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8-09-1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德清县根据7月12日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部署,按照“关停淘汰一批、原地整治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要求,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德清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 “散乱污”整治工作,制定了高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高新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协调,积极组织力量,切实摸清本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现状,落实好监管和整改措施。
二是强势推进“散乱污”整治。一是排查整改。德清县在去年整治“厂中厂”“低小散”企业150余家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人员分组对“散乱污”企业进行进一步摸排,共摸排出“散乱污”企业90家,按照“三个一批”的分类处置办法,制定整治提升各项措施,做到“一企一策”,其中淘汰关闭56家,原地整治3家,淘汰关闭或原地整治31家。德清县召开了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散乱污”企业整治部署动员会,配合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八大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约谈企业75家次,对能整改提升的企业,责令其尽快落实整改方案,消除在安全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对非法生产经营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无法完成整改提升的“散乱污”企业坚决采取关停措施,目前已关停企业27家。三是严格审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高新区一方面清理整顿现有的“散乱污”企业,另一方面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低产出的新租赁小企业、小项目停止审批,实现“散乱污”企业零增长。
三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德清县工业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对项目审批有关环保、安全等要求,严格实施项目准入机制和负面清单制度,确保新项目无环保、安全等问题,从源头上杜绝增加新的“散乱污”企业,提高项目质量和产业能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存量厂房、土地等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优化。
下一阶段,德清县将按照“三个一批”、“四个一律关停”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八大专项行动,全面摸排整治“散乱污”企业,落实“一企一策”措施,确保不留死角和空档,将各类隐患在最短时间内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