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五举并措”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8-09-1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时有发生,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教训十分惨痛。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此类事故发生,通过“五加强”深入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专项整治,实现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化管理,促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一是加强认识,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印发了《龙游县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方案》(龙安监〔2018〕10号),3月29日下午,龙游县安监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摸底、检查、整改的组织领导,督促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对有限空间的安全意识,落实有限空间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利用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微信、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和效果,切实提高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杜绝盲目施救。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印制符合标准规范的有限空间作业票,切实使审批、作业、监护等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做到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全到位。宣教科定期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培训,深入造纸、粮食加工、酱腌菜生产、建材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有限空间专题培训。
  三是查漏补缺,提高整治工作标准。针对部分企业有限空间辨识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要求依据有限空间的定义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排查辨识存在的有限空间场所及其存在的危险因素,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台账,明确存在区域、名称、数量、危险有害因素、防护及作业要求、责任人,建立健全有限空间辨识档案。在作业审批及执行方面,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再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按要求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作业过程,监护人员全程监护,并定时对环境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告知牌、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不具体、不醒目情况,要求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告知牌和安全警示标志,造纸等有限空间重点企业要求作业规程、作业标准等信息都公开化、目视化。针对有限空间作业较多,未开展相应应急演练的企业,要求严格落实应急演练培训长效机制,对相关岗位人员定期开展《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演练》,避免盲目施救,推行科学救援。
  四是加强协调,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要把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与当地经济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工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利用新装置、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进一步减少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动有限空间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重要内容,根据协议规定协助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教育培训,分析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审核特殊作业方案、制作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许可票证、分析特殊作业现场危险物质、监督清理特殊作业现场、检查应急处置物资器材、实施特殊作业监护等,确保作业安全。
  五是严格执法,推动整治工作落实。龙游县安委办部署开展了以百家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百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执法行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双百”行动。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对17家存在未开展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未又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危险作业告知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等问题的单位进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各督办单位按照挂牌隐患整改时限要求,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完成整改并进行验收,县安委办对整改后符合安全要求的隐患单位予以发文公布销号,确保隐患整改完成一批,验收一批,销号一批。对未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将通过媒体曝光,依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实行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