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安监局定责任、细分工,优化安全监管体系
发布日期:2018-09-1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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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005年下半年正式独立成立之初时,全局实际在编人员只有10余人,乡镇和重点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几乎为空白。经过自身努力和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局在编人数得到了快速扩充,全县安监队伍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
一是全局在编人数和机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一方面全局编制核定编制从原有的17人增加到目前的51人,实际在编已达到50人。另一方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全县划分为四个片区,陆续设立了五云、壶镇、开发区、舒洪四个片区安监所,协助、配合乡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及时查处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乡镇、重点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得到完善,重点乡镇都已建立了安监站。
二是全县安委会组织架构建设得到全面提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县安委办立足该县实际,及时调整安委会成员单位,出台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2017年首次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45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对专委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新增加1个安全生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以“1+12”的安委会组织架构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全覆盖,进一步促进我县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责任的落实。
三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制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每年认真修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目标考核,强化责任。每年由县政府与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乡镇和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年中由县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年底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并按照责任书规定,落实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