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出台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整治标准
发布日期:2018-09-19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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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防范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根据丽水市安监局有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龙泉市在矿山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全面、可行和有针对性的矿山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整治标准。
一是结合实际,确保整治标准切实可行。龙泉市安监局在2016年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矿山企业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邀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前往矿山企业实地调研企业职业病防治现状,确保整治标准切实可行,为精准治理提供依据。
二是明确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工作。详细罗列矿山企业应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等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工作,并根据不同的岗位工种,需配发不同的个体防护用品做了详细说明,如凿岩工配发凿岩工佩戴防振手套等。
三是围绕重点岗位,标本兼治。紧紧围绕矿山企业的重点岗位,强化防尘设施、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关键环节,如针对露天矿山、地下矿山等不同的作业地点设置不同的防护设施作出详细说明,突出重点,帮助企业扎实落实治理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四是突出职业健康监护及应急救援工作。明确了矿山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等。
此外,还制定了职业卫生六大档案样本、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样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登记表、公示栏示例、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示例、警示标识样板、卫生辅助用室设置说明,方便矿山企业更加深入学习矿山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整治标准,自查整改,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努力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