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四个突出”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助推“百日执法”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8-09-26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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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该区制定了《南浔区开展电梯安全“百日执法”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督促电梯管理责任人、电梯维保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突出全覆盖。南浔区电梯使用单位近600家,维保单位80多家,在用电梯超2000台。为确保全区电梯使用安全,该区决定自本月起,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百日执法行动,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目标,强化重点监管与强化打击惩处相结合,全面检查该区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是突出零容忍。结合全区特种设备“超期清零”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查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违法行为,增强使用单位依法报检自觉性,有效遏制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未检先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化解事故风险与履职风险。
三是突出严巡查。持续加强电梯重点使用单位巡查,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制度、应急预案制定以及演练记录进行查看,详细检查检验报告、维保记录、巡查记录、故障报修记录等安全技术文件以及电梯检验标识、警示标志、乘梯需知张贴情况,对急停按键、五方对讲、网络信号的畅通情况进行测试。
四是突出组宣教。通过网络、媒体加强此次行动的报道,收集典型违法案例,集中进行曝光,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在人员聚集场所、使用地点广泛发放电梯安全宣传画册、电梯贴牌、竖牌等,扩大宣传面;鼓励引导群众举报涉梯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