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安监局“四项举措”实施精准化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18-09-26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准确找出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失、漏洞和失效环节,及时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江山市安监局针对高风险和存在重大隐患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精准化安全监管,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全面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制定《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各危险化学品和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排查要求,建立包括主要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班组长、员工代表(经验丰富的员工)在内的专门领导小组,制定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内容、责任部门、协调部门、保障措施、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等,全面开展新一轮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足的,可聘请外部机构或专家帮助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事故的诱导因素,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风险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依次降低)对风险进行标识。对安全风险评估确认的风险要填写清单、汇总造册,建立“一图、两清单”(“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等安全风险档案。
  三是强化风险管控措施。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操作指南、应急措施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实现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级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根据企业风险变化状况,定期进行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
  四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使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结合,全面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