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安监局“五环”巩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8-09-3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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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环,提前准备资料。了解被检查单位所属行业,生产规模等基本情况,并根据这些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确定检查的重点,细化检查内容。提前准备好证件文书装备,根据“四不两直”要求,对企业进行检查。
第二环,着眼台账资料。从台账出发,检查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落实情况、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履职尽责等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落实主体责任。
第三环,盯紧现场问题。依据预先制定的检查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逐项逐款的检查。在执法的过程中见到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拍下,违法事实或存在的问题要与图像一一对应。
第四环,提交反馈意见。对发现的为题进行集中汇总,向被检查单位逐一进行说明存在的问题,违反的条款,整改的具体要求等。反馈完毕后应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合理协调整改期限,督促企业按时整改。
第五环:合拢隐患闭环。提前询问企业整改情况,与企业沟通要求整改内容的落实情况,企业提交整改报告后应及时复查,对《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逐一核实,证实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确实已经整改完毕,并制作《复查意见书》形成检查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