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安监局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9-01-1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把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关。根据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转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等四部门转发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金安监管〔2018〕108号)和兰溪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18号要求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安监局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增强法制观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行为,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严格把关,做好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根据市府相关会议精神下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延期换证告知书,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组织烟花爆竹经营户培训,紧张有序的开展《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延期换证。2018年全市共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93家,同比下降8.8%。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严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一是开展烟花爆竹“解剖式”专项执法检查。对我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实现检查“全覆盖”,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常年零售点进行抽查。同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对非法违法及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二是要从严执法,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罚,绝不姑息。2018年,共计移送公安1起,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720箱,实施行政处罚12 起,罚款金额4万元。 
  三是广泛宣传,增强烟花爆竹安全意识。为做好全市禁燃良好舆论氛围,市安监局大力开展以烟花爆竹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安全宣传模式。一方面,要求有电子显示屏的企业做好禁燃工作宣传,引导市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在做好各自职责的同时加强禁燃宣传工作,倡导市民自觉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市安监局的自媒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报道,广泛普及烟花爆竹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