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明确“三个治理中心”,落实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9-01-16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达到依法治火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庆元县明确“三个治理中心”工作点,做好2019年度全县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以确保火灾事故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调研摸底,积极排查厂中厂数据信息。行动涵盖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租赁企业,提前部署,调研摸清底数,做到“心里有数”。
  二是积极整治中微小企业生产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对生产部分与生活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无证无照火非法生产,设置在耐火级别等级一、二级以外的建筑内,设在地下(半地下)、厂房、仓库及违法建筑内,未按规定设在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堵塞、锁闭和占用疏散通道,在厂房内使用明火,不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相关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
  三是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内部日常消防隐患。特别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违法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乱装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未按要求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忽视日常管理、为落实巡查制度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