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四加强”做好龙泉蓝天救援队培育工作
发布日期:2019-10-18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根据省、丽水市关于培育社会救援力量的相关要求,确定将龙泉市蓝天救援队列入2019年重点培育对象。龙泉市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制订《龙泉市培育蓝天救援队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对照省、丽水市县级社会救援力量培育标准(暂行),逐项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培育任务。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龙泉市蓝天救援队骨干队员25人,设有搜救组、教练组、医疗组、后勤保障组,不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善组织架构,进行职能分工,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通过培训考试,现有16人已相继取得相关救援资格证书,持证率达64%。同时,鼓励队员积极参加培训考证,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走向专业化、正规化。
       二是加强场地保障。龙泉市蓝天救援队已经民间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并完成和落实办公场所和训练基地。现有办公用房和库房100平方米,训练场地设在龙泉市八都署网拓展基地,由龙泉市应急管理局、龙泉市蓝天救援队与龙泉市户外拓展基地三方签订共享协议,建立训练场地共享机制。
       三是加强队伍装备。队伍拥有山地搜救设备(包括绳索、卡扣、护具等)、水下声呐、水下摄像机、冲锋舟、橡皮艇、发电机、无线对讲机、救生衣、医疗急救包、强光手电等救援物资,并与龙泉市人武部等单位建立救援装备、救援车辆共享机制,目前龙泉市蓝天救援队救援装备总价61万元。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队伍相关管理制度,完善队伍考勤、值班备勤、装备管理、日常训练等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正常开展训练,建立蓝天救援队工作台账,完成制度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队员个人素质和和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