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应急管理局突出“三大任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9-10-22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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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监察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长兴县应急管理局突出执法、处罚、教育三大任务,扎实推进大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突出集中执法检查,查隐患抓整改。机构改革后,突出“大安全”特色,开展蹲点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三年行动翻身仗”、“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交叉检查行动等集中执法检查,根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情况,分类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共排查企业1562家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1253处,隐患整改率达95.7%,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依照法律法规及时立案查处。
二是突出严格执法处罚,查违法抓提升。细查严管重罚中的“重罚”始终是监察执法工作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截至9月底,长兴县累计查处案件数179起(其中事故立案数14起),行政处罚案件数暂列全市第一,同比上升9.8%,罚款金额497.66575万元。人均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0起,做到量质“双提升”。其中,事前案件169起,罚款金额达210.4万元,分别同比上升18.2%,2.3%;处罚事后案件罚款287.26575万元。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
三是突出强化警示教育,查原因抓典型。罚款只是手段,警示教育才是最终目的。对于日常执法过程中排查出的一系列案例,分析原因,进行行业、领域内挑选出一批典型,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群等媒介等广泛宣传,为警示教育创建浓厚的安全意识舆论氛围。截至目前,通过发放安全宣传册1000余份,“长兴安全”微信平台推送安全知识1500多人次。同时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公开曝光企业名单及主要问题隐患,施以社会舆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