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四个抓”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发布日期:2019-10-24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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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全年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定期在局班子成员会议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主管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了安全员,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水利系统安全生产要求的工作职责和制度。
二、抓氛围营造。坚持每月分管局长带队的安全大检查、每季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等常态化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教育渠道,加强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在中国水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横幅)80条,张贴海报60套,发放资料1000多份,培训职工300多人次,营造了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的工作氛围。
三、抓责任落实。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今年共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63份,全面落实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应急演练实战制度、正反典型宣传制度和长效培训教育制度等四个制度,形成了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二是实施水利安全网格化管理。制订并落实《新昌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和《水利系统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划分三级124个安全管理网格,全面落实以“三个人、三个方案”为主要内容的水库安全度汛责任制。三是积极开展预案演练。完善了《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水利系统2019年消防暨反恐演练和联合防汛应急演练。
四、抓隐患排查。立足行业监管,把水库山塘、农村电站、河道堤防和在建工程作为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安全台账,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逐条督促整改到位,并落实“回头看”,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共排查隐患单位336个,查出隐患118个,已整改117个,整改率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