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狠手”治理 拉起安全“防护栏” 宁波市实施四大工程全力推进“一危两小”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9-11-0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宁波市出台《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小加工作坊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至2020年春节前,以全面排摸核查危化品使用单位和“两小”企业情况、检查整改企业隐患、严格处罚违规违法情况、落实分级分类培训、对所有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进行安全评价、配足配强镇乡(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力量等举措,专项整治危化品使用单位和小企业、小加工作坊,拉起安全生产防护栏。
       一、扎实细致开展“大排查”,全面掌握底数。
       一是开展“一危两小”全面排摸。以“底数清、情况明”为标准,以镇乡(街道)为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一危两小”清单。通过市级部门培训指导、县乡两级部署推动、万名网格员历时半月全力排摸,基本完成“两小”企业首轮排摸任务。截至10月25日,全市共下达网格排摸任务数255329家,已完成网格首轮排摸255214,完成率99.95%,排摸发现涉及化学品企业9712家,无证无照324家。
       二是重点核查,建立“一企一档”和动态核查机制。应急管理部门核查“两小”企业排摸情况,其他相关部门核查本行业领域排摸情况,重点核查危化品作为生产原料或在生产环节中经常使用危化品的企业,查清危化品使用种类、数量、存储情况等,在县级部门建立“一企一档”和动态核查机制,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
       二、彻底严格推进“大整治”,全面消除隐患。
       一是对企业进行全方位“体检”,督促隐患整改。以县域为单位重点检查“一危两小”是否无证无照、使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是否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不完整,是否超量储存、违规储存和违规使用危化品,员工是否具备安全知识技能、危化品使用企业是否经过安全评价等11个“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建立隐患清单,跟踪销号、闭环管理,其中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建立重大隐患问题抄告制度。
       二是对照“12个一律”,从严从重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针对不同违规违法情况,采取一律取缔、依法停产整顿、依法停止使用、依法限期拆除、依法限期整改、依法依规采取吊销证照、取缔关闭等“12个一律”执法措施。宁波市农业农村局近期开展秋冬汛海上安全巡航,市支队执法船艇抽检进出港渔船并打击列入执法重点监管渔船,登检8艘,查获涉嫌违规2艘。慈溪市截至10月24日已对13家违规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单位予以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5起、罚款40万元。
截至10月25日,全市已发现隐患42614个(其中重大隐患145个),已治理21585个;限期整改9253家,停产(关闭、吊销证照)793家,治安(刑事)追责12人;拆除违建点370处,其中涉“两小”企业131处。
       三、到边到底实施“大教育”,全面压实责任。
       一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分级分类培训。以县级为单位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分级分类组织所有危化品使用单位负责人、安管员和企业全体员工,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其中,对企业全体员工进行“四懂三会”培训,培训率要求100%,让企业员工懂岗位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确保他们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逃生技能。如镇海区联合第三方机构建立消防宣传APP,涵盖签到打卡、在线学习测试、消防培训预约等功能,进行消防安全线上培训。截至10月25日,全市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17场16629人次,组织企业培训1876场、187770人次,其中负责人、安管员31199人次。
       二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制教育,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规章制度,依法配备安管员或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同时加快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
       四、常态长效实现“大提升”,全面提高水平。
       一是建立负面清单,全面实施安全评价。建立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设立的安全负面清单,年底前危险性较高、使用量较大或使用重点监管危化品的企业完成安全评价。在2020年6月底前,所有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完成安全评价,今后凡新设立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都要进行安全评价。此外,确定宁海县作为试点,探索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当日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管控承诺机制,试点结束后在全市推广。
       二是改善安全技术条件,配足配强安全监管力量。12月底前,研究提出危化品使用企业更严格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等安全技术要求,探索实行重点企业、危险作业、危化品仓库等实时监控,并严格控制危化品使用量,落实操作现场监护规定;制定“两小”企业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提高建筑设防等级。各地各部门出台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按任务重的不少于5名、其他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标准,配足配强镇乡(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力量;强化镇乡(街道)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建设,“两小”企业相对集中地区设立以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的专职网格员,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