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四化”推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9-11-19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一、标化创建“示范化”。通过政府推动、企业参与、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等方法,引导企业参与标准化创建,在乐清经济开发区着力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园区。一是新入区企业“必须创建”。所有安排土地新入区企业必须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咨询费用由开发区管委会承担。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排专人对创标企业开展一对一联企全程跟踪服务。对新创标准化的企业,帮助策划、及时跟踪、规划进度。二是智能产业园“示范创建”。区内智能电气装备产业园作为典型示范园,培育标杆,树立创标典型性。按照“大企业创二级、中企业创三级、小企业创小微”的思路,通过典型企业台账资料和作业现场的观摩学习,增强企业对标准化建设的直观认识,带动其他企业开展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工作开展。三是“厂中厂”企业“参与创建”。结合正在开展的“厂中厂”整治行动,将企业标准化建设、企业隐患排查标准和执法检查标准进行“三标融合”,全区“厂中厂”企业参与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部分费用由开发区管委会补助。截至目前,该园区陆续投产的46家企业都被列入创建行列。
       二、专项整治“多样化”。今年以来,乐清市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一是抓好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建立工贸行业风险定期研判会商机制、编制小微企业生产全过程风险管控建议清单、定期举办企业执法检查预告专题培训会和构建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动态监管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率先建立起工贸行业风险定期研判机制,并组织专家、企业召开风险研判会商会议3次。截至目前,共举办执法预告培训会200余场次,参加企业达5800余家。系统已完成企业检查14781家(次),消除隐患20227条。二是继续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出台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等4项治理内容和统筹优化产业布局、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25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及进度计划表。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摸排工作,将97家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统一录入温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库一图”。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工作,目前,乐清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面投保,投保率100%。三是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自查互查、完善培训管理等措施开展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05家,检查电工51人,电焊工61人,其中持证的有95人,持假证的有1人,立案9起,罚款7.9万元。
       三、挂牌治理“制度化”。乐清市严格执行《乐清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以事故查处为重点向以风险防控为重点转变、从事后问责向事前警示转变,促进乡镇(街道)、功能区、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工贸企业领域事故的发生。要求属地政府把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作为日常监管督查的重点,进行公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完毕后,责任单位向督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督办单位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今年以来,乐清市安委会将23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作为2019年度第一批乐清市级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全程督办该23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的整改工作。今年10月乐清市公布2019年度乐清市级第二批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4家。
       四、宣传教育“全员化”。乐清市以“安全生产月”、“七进”活动以及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该市线下线上同步开展全民防灾减灾“百千万”活动,即线下开展“百场”防灾减灾七进宣传活动,“千场”村居、社区、企业、机关“我学习、我参与”全民防灾减灾主题党课,“万名”师生“我学习、我参与”全民防灾减灾主题班会;线上开展“百场”双微线上防灾减灾微课堂,“千名”机关干部网络学堂防灾减灾专题课,“十万名”企业人员远程教育防灾减灾专题课。通过全民防灾减灾“百千万”活动,真正让广大老百姓做到“我学习、我参与”,进一步加大防灾减灾工作力度,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近年来,乐清市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特别是新一轮机构改革以后,“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为全面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类社会力量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