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三措施”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9-11-2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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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乐清市以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控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危化品事故教训,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深入检查,构建长效机制,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明确任务,加强监管,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是细化任务,按照计划稳步推进。2019年是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攻坚工作的最后一年,根据国家、省、温州市的安排,结合乐清市实际情况提出硬性要求,《乐清市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确定任务4大项25分项63小项。对照《实施方案》中的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根据制定推进计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完成3年危化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开展检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根据省、温州市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牵头市发改、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经信等部门联动,开展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工作。对14处成品油管道完成高后果区识别并形成完整风险评估报告。乐清市安办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实地督查等形式全过程跟踪隐患治理,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执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执法依据,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标准为主要检查内容,制定出年度执法方案,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专项执法工作。坚持凡检查必执法,切实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严格按规定落实失信惩戒措施。通过严格的执法和失信惩戒,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夯实基础,加强宣传,狠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
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对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种类、危险性进行大力宣传,促使危险化学品经营者、生产者及使用者增强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时,时刻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增强安全设施建设,从而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在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基础上,依托温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善全市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票据贸易类、零售店面等企业的信息全部录入,实现企业安全基础数据和固有安全风险一个库、一张图。同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根据固有安全风险和当日动态安全风险研判结果,对照安全风险矩阵辨识办法,确定该企业当天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个风险等级,提出预警提示,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做到一天一预警提示、一天一承诺公示。
三是推进危化领域安责险工作。积极宣传安责险投保工作,对重点单位进行宣传教育,为企业就参保政策、理赔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通过宣讲,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投保安责险的重要意义,并积极、自愿参保。全市危化生产、经营带储存、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非煤矿山参保率达100%。
三、建章立制,形成合力,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一是建立完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该市建立危化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15个重点部门,进一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阶段性开展“春雷行动”、“消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百日攻坚”,期间多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2017--2019年,共计查处危险品运输车辆违章案件28起,处罚金额达87.2万元。
二是建立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在“平安乐清”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一般和未遂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并严肃问责。对隐患排查不到位、管控措施缺失酿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大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邀请专家举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专题讲座,讲解相关知识并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与专家建立长效联动机制,构建答疑平台,为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供技术支撑。截至目前,全市4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覆盖面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