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专门意见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 推进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9-11-22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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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波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促进该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化水平提高。《意见》从总体要求、完善管理体制、理顺职责关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能力建设五个方面,细化出13条内容,提出健全完善基层“统一指挥、权责一致、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推进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2018年底以来,宁波市市级、县级先后组建应急管理部门,但乡级没有进行相应的机构改革。针对新形势、新情况,如何调整完善乡级应急管理体系,实现县、乡之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顺畅衔接,成为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注的重要工作。该局积极与市委编办对接联系,会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对策措施,起草形成了《意见》。
《意见》明确,构建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挂帅的集中统一领导、按责分工落实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村(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成立以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加强现有相关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延伸拓展网格人员专用移动终端APP,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信息纳入网格长排查上报范围,及时发现、及时流转处置。
一、理顺职责关系
《意见》要求主要理顺三方面职责关系。
一是厘清条块职责边界。应急管理各类日常工作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乡镇(街道)对口工作机构落实,综合性工作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组织并下达,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统一分派处理。
二是明晰内部工作分工。乡镇(街道)涉及应急管理各专业领域的协调机制基本不变,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按照便捷高效、快速响应的工作要求,平时按照分工对本领域事务实行防救“一体化”管理,重大紧急事件时由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集中统一指挥调度。
三是增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合力。结合当地实际,视情整合安监站所和消防工作站职能和人员,设立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站所(中心),统筹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统筹管理本级专业应急救援常备队伍。乡镇(街道)其他工作机构及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各自分管范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意见》明确,完善应急值班值守机制、应急预案、预警机制并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基层行政值班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值班任务,履行应急管理紧急信息上传下达职责。应急等级响应或重大紧急事件期间,借助综合信息指挥室资源和力量,启动临时性应急值班值守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值班、应急信息收集和上传下达、应急响应和协调指挥等职责。
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基层各类协调组织和事件发生单位要第一时间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全力争取救早、灭小、控制在初期。重大紧急事件时,应启动相应工作预案,由本级领导组织统一调度各类应急力量,统一开展指挥救援。
三、强化能力建设
《意见》明确,根据乡镇(街道)分类及实际工作需要,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机构应配备不少于3个至5个行政或事业编制,或3名至5名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人员。消防工作站和消防队建设严格按照宁波市政府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应急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可以消防队为主体,整合充实相关力量,并可视情形参照公安协辅警模式予以保障,建设基层准专业综合性应急救援常备队伍。加强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建设,安全生产任务重的网格应设专职网格员。
据悉,该市将在各地选择1个至2个乡镇(街道)进行试点,经验成熟后,适时向其他乡镇(街道)推广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