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创新,普陀区四措施提升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监管新水平
发布日期:2019-11-28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对日常执法监管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深化创新,全面提升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监管新水平,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约束机制,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设。
       一是探索实施隐患排查激励机制。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企业建立风险辨识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管理模式,在等行业领域进行推广。出台《普陀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奖励办法》,在工矿商贸、交通运输、港口航运及建筑工程4个行业11家试点运行,已有5家工矿商贸企业率先全部完成建设,其中舟山中远公司已被确定为全市试点工作推进现场会召开单位。
       二是大力推进“智慧安监”系列工程。通过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和企业常态巡查,将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利用“智慧安监”移动终端,构成数字化、动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全区共推广安装使用“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1000余套,普陀区医院、学校、宗教寺庙、养老院、人员密集场所、重点企业等均已覆盖,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实现了对高危企业的实时动态评估及风险预测,大大减少了企业因电气设备隐患引起的火灾事故。实现了对排查整治全过程的动态跟踪和监管。
       三是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项目。有力减少高危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从源头上减少隐患概率。选定中远、鑫亚、龙山3家大型船舶修造企业为试点单位。目前各企业共安装投用自动化(机械化)设备80余台(套),投入资金3200多万元。
       四是将企业信用建设与标准化相挂钩。将标准化创建作为企业招商投资、评先评优的优先条件,促使全区114家规上工业企业100%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65%以上小微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超额完成市下指标,有效提高了企业本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