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安全生产“四员”助推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9-11-07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一是做好“宣传员”。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小微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帮促小微企业竖立“要我规范化”向“我要规范化”转变,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典型培育,示范引领导,以点带面,鼓励小微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
       二是做好“指导员”。注重技术支撑,聘请专家,深入小微企业,并借助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上的力量加以指导,有效解决“如何建”、“质量不高”的问题。在创建过程中,采取一系列约束和激励机制,督促小微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帮助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搞好技术改造,使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上规范,安全管理上水平,提高小微企业本质安全度。
       三是做好“监察员”。履行应急管理人员监管监察职责,监察企业30家次,将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与隐患排查治理、月查月报、打非治违等日常监管监察工作有机结合,与夯实小微企业基层基础相结合,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杜绝“纸上规范化”,努力建立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
       四是做好“广播员”。及时掌控街道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进度,每月定期通报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总结小微企业开展创建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将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内容。通过检查发现问题46项,已完成整改38项,正在整改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