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以“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开展三场整治
发布日期:2019-12-27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一是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积极构建小微企业、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区安委办每月召集经信商务、公安、“三改一拆”办、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风险研判会商。强化通报督导,10月31日至11月15日,区安委办组织六个督查组开展第一轮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督查工作,以各主体是否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是否梳理制定整治方案、是否严格按照“十个一律”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挂牌整治销号和执法等工作落实情况为重点,对11个主体进行了全覆盖督查,检查各类企业(生产经营场所)44家,发现问题隐患164条,对4家企业落实停产整改措施。通过排摸,建立1502家工贸行业小微企业、470家危化品使用小微企业底数清单。狠抓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目前已对877家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风险程度排查,排出四级风险等级1014处、三级242处、二级14处。加强企业全员培训,确保一线岗位员工掌握岗位风险并能实施有效管控,目前政府层面开展小微企业培训班36场次,培训企业人员2989人次,聘请安全中介机构培训企业110家次,培训人员3000多人次,累计培训企业743家。已组织应急演练企业家数155家。
       二是开展“三个三”排查整治。根据省安委会聚焦“三个三”重点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围绕乡镇(街道)工业园、小微企业园、村级工业集聚园(点)“三类园区”,由区经信商务部门牵头,召开小微企业园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明确整治内容、工作细则和时间节点等。11月11日,南湖区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小微企业园管理机构或运营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等工作。重点针对已经审核认定的8个小微企业园,通过前期的工作,已排摸问题隐患22处,各小微企业园管理机构或运行机构对问题一一梳理后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围绕厂中厂、租赁生产、三合一“三类企业”,南湖区自去年起就开展“厂中厂”租赁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提升行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南湖”建设十大专项行动之一,对整治范围、职责分工、工作步骤等进行明确,制定了出租企业安全责任规范标准10条、承租企业安全责任7条和承租企业生产车间规范要求11条,全面规范提升“厂中厂”租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新“两化+”模式(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安全工厂”模式、 “双重预防”机制,通过整治,全区共关停“厂中厂”承租企业207家,规范提升987家,整治提升率达100%。该项工作得到了冯飞常务副省长和高兴夫副省长的批示肯定。围绕仓储储罐、环保装置、改扩建建(构)筑物“三类设施”,南湖区迅速组织各镇(街道、园区)和发改、经信商务、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水利、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高空液体储存装置排摸工作,截至目前,已排查印染、化工、造纸、环保、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企业16家,涉及各类液体储存装置195个。下一步,南湖区将对各类仓储储罐和环保装置开展风险评估检查,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对“三类设施”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深化巩固今年“6+X”安全生产大会战成果,在全区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环保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按照网格化、全覆盖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隐患清单、问题清单“三张清单”,目前共排查一般隐患4478个,整改完成3616个,排查重大隐患12个,挂牌督办2个,全区共停产停业企业12家,立案查处企业27家。今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和区综合执法局两部门已办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331起,行政拘留26人。积极探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4起案件5个相关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执法案件数、行政拘留和追刑人数均在全市前列。通过双微平台、报纸、新闻等渠道,分五批对48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