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田县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广泛宣传,多方合力,齐抓共管,扎实开展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系列工作。
一是禁限燃放,源头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青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青政通〔2019〕1号),明确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全年全时段禁止在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等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加强领导,风险管控。1月25日,青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铭督查走访企业,指导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高市乡、船寮镇等两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督查工作,对标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责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风险防控措施。1月31日,市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到我县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督查工作。
三是贯彻文件,部署行动。依据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和省应急厅等四厅局发布《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18〕110号)等文件精神,青田县积极部署开展行动。1月28日,青田县府办召开2019年春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部署会。青田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管理局及鹤城、瓯南、油竹街道等单位参会。明确此次行动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法、妥善处置;团结协作、确保安全。开展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不动摇,自1月30日至2月4日,联合公安、市监、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联合集中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取缔未经许可、走街串巷等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以及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行为责令整改整治到位,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严防发生事故,确保在新一年里青田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是基层合力,宣传广泛。各乡镇部门积极响应行动部署,在辖区积极开展烟花爆竹治理工作。充分利用中国青田网、青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单、张贴标语、横幅、宣传车、手机短信、宣传专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县禁限燃放政策,广泛宣传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烟花爆竹选购及正确燃放相关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责任意识。向全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形成群防群治的强大声势,打造安定祥和的春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