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台州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 全市安全指数“双降”
发布日期:2019-02-15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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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节期间,台州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与2018年春节相比,事故起数下降63.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9.6%,实现了安全指数“双降”。
春节期间,台州市应急管理系统早布置、早行动,加强安全执法检查,消防救援力量靠前驻防,应急管理部门坚持节日应急值守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截至2月10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火灾事故1起,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无人员伤亡。全市矿山、危化工贸、海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未发生事故,未发生相关地质灾害,未发生森林火灾,也未发生突发事件,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1月31日下午,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相继召开2019年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后,该市第一时间就对2019年春节、元宵节和春运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春运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控、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及节前节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针对燃放烟花爆竹、群众出行增多导致的安全风险增大,节前,台州市集中曝光了10起烟花爆竹典型案件,向市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春运安全工作职责,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车站、码头以及各类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同时,要求各地强化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靠前布防、靠前指挥,加强对重要部位、重大活动的安全风险预防管控。针对冰冻雨雪灾害天气和春运往返高峰,要求各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灾害救援救助等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春节期间,各地应急管理系统值班人员均在岗在位,枕戈待旦、严阵以待,特别是各地消防、森林消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严格执勤备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消防救援力量靠前驻防,参与各地应急救援处置。
春节期间,台州市领导分赴各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大型活动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点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加强重点部位安全巡查频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地消防部门也对重点区域、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防发生火灾事故。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安全提示、公益广告,提高全民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