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做好重点监管领域节后复产复工“三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19-02-18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新春伊始,海宁市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嘉兴市关于做好“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以及“服务民营企业”“检查就是服务”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企业节后复产复工“三服务”工作。自2月12日起,海宁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属地重点监管领域,对相关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一是“三场所两企业”。对于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金属冶炼、液氨制冷等企业,指导企业人员对制冷系统、除尘系统、防爆装置、报警装置、电力线路、压力容器、管道及其安全附件等及时进行节后首次复检,确保运转和使用情况良好;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需配备齐全,及时进行节后检验和维护。提醒企业做好节后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老员工严格做好再培训、再教育,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对新员工严格做好“三级”教育,不可在用工初期从事高危作业。
       二是危险化学品领域。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指导企业进行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厂房、罐区、管道、阀门、仪表、危化品储存装置等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生产环节的检漏检修工作,对电气线路开展专项检查,对高温高压区域、动火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等进行重点检查。提醒企业做好危化从业人员节后复工的岗位安全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全员应急处置演练,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充足、设备完好。对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指导企业做好危化品储存安全的管理,严格限量、限区域,确保危化品储存场所达到安全标准。
       三是检维修作业领域。指导企业加强检维修作业,尤其是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检维修计划进行相关作业。检维修中涉及登高、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的,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审批制度,进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设备设施内进行作业的,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并进行气体成份检测分析。严格落实作业前审核批准(作业票制度),作业过程严格防控并配有安全专家和现场监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