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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9-03-17 16:45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组建到位后全面履职的第一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突出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的工作导向,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逐步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打造一支“除患必先、救援最前、应急为民”的应急铁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应急管理保障。

(一)全面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的工作职责,构建走在全国前列的大应急管理体系。

1.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按照国家部署,组织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调研起草工作;压茬推进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意见的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加强对市县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全面构建顺畅高效的统筹运行机制,形成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统筹的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

2.整合优化各类议事协调机构。3月底前,清晰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省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省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减灾委员会等机构功能架构,根据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组成单位和职责清单,真正发挥应急管理部门指挥部、参谋部、协调部的作用。

3.完善应急管理统筹协调的运行机制。制定关于构建大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情况调查摸底,制定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规划。建立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和事故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出台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方案,完善预警监测、风险会商研判、信息报告发布等工作机制,建立应急部门统筹,行业监管部门、涉灾部门等协同,军地协调的联动机制。

(二)严格落实落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责任,编织全国覆盖最广、传导最快的责任网络。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贯彻《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上半年推动各市制定落实《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具体举措;积极探索推进安全生产专题述职。完善“1+X”组织责任体系,省级层面积极探索,适时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安委会建设;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专业委员会履职、通报、考核机制。推动公安机关派出所继续依法履行好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职责。

2.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从制定防治规划、明确防治标准、推进防治落实、加强防治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救援时的技术支撑等5个方面切实担负起灾害防治的行业管理责任。

3.严格督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加强巡查考核,优化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在平安浙江中的指标设置,将党政领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督办重点内容和年度考核、实绩考核之中,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组织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巡查,实现对各市、省级相关部门全覆盖。打好督查、警示、约谈、通报、挂牌等“组合拳”,约谈工作推进不力的地方、部门,形成震慑作用,确保各项责任落实落到位。

(三)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为抓手,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1.以重点领域攻坚整治为抓手,抓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领域,全面打好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确保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达到100%,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完成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复查整治、30个消防安全重点乡镇(街道)综合治理、500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和100个消防水源取水平台增设任务,实现电气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占比下降5%以上。危化领域,6月前,推进全面评估656处高后果区安全风险和物流安全区域风险;到年底,全面推进8个重点化工园区实现“五个一体化”管理,全面完成30家以上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配合应急管理部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统筹组织开展我省10个危化品重点县攻坚提升服务,推动市、县(市、区)对重点化工集聚区及重点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工矿商贸领域,推进矿山、尾矿库双预防体系建设全覆盖,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涉爆粉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排摸登记30000家以上。发挥好省安委办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的作用,统筹推进道路交通、渔业船舶、建设施工、学校、旅游、地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应急管理保障工作。

2.以落实“三项制度”为关键,完善重大风险管控机制。深化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性检查,强化危化品风险管控日志平台应用,推进矿山、“三场所三企业”等工矿企业完善落实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深化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5月底前逐级挂牌整治一批六大领域攻坚战重大隐患,严格实施闭环销号管理;深化重大事故举一反三制度,通过“三微一端”“浙政钉”等曝光通报各类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和现象,在6月底前完成包括全国的数字案例库,省市县三级同步建立,真正发挥事故警示作用。

3.以落实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为重点,扎实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市出台本地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7月底前,指导各地完善城市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沿海内涝城市完善台风对城市安全运行影响预警机制;8月底前,细化分解各有关部门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职责任务;10月底前,督促指导杭州、宁波等地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推进杭州、宁波启动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四)统筹实施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建立高效科学具有浙江特色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

1.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4月底前,制订全省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关于加强自然灾害防灾减灾风险监测和防治规划的意见》。牵头组织实施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开展全省灾害风险普查,核实设防标准,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

2.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分析全省和重点地区灾害风险,对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专题会商。主动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地震等部门合作,全方位的预警信息机制,加强对台风、汛情、森林火险、地震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强化信息预报发布,推动修订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电视、广播、网络和人防警报报知系统等,发挥基层灾害信息员的作用,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信息发布机制。

3.加强防汛防台工作落实。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调整充实防指负责人和组成人员,在汛前落实并公布辖区内江河、水库、堤防、海塘、城市、蓄滞洪区等防汛防台责任人名单。不断深化基层防汛防台体系,4月底前完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平台信息更新录入和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更新完善。全面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6月底前,协调水利部门、建设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推进防汛抗旱提升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五)推进社会治理,擦亮我省应急管理群专结合“金名片”。

1.全面构建立体化预案体系。制定2019年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修订演练方案。在4月份出台实施省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汛期前出台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同步推进各地、各部门抓好各类预案制订和修订工作;完善重大工程、基础设施应急预案编制,举办好防汛防台、危化品、油气长输管道等灾害事故应急演练,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2.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力量为突击、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社会力量为辅助的要求,统筹抓好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高标准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队、1支国家级石化专业处置队、9支石化、水域、山岳等类型省级专业队和12支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将专业救援队伍纳入整个应急救援力量支撑体系,继续培育7支左右省级专业骨干队伍;加大对社会救援力量统筹和扶持力度,培育5-8支省级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对至少5000名社会救援组织人员开展专业培训。

3.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始终保持“枕戈待旦”的应急状态,加强消防救援队伍一线作战能力,强化执勤训练,完善初战处置套路和标准救援程序。加强专业、社会救援能力建设,出台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和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健全同训共练的机制。开展好技能比武、应急救援竞赛,组织参加全国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探索出一套具有浙江特色的抢险救援技战术打法。发挥专家在应急救援中的专业作用,制定落实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加强其对基层和企业救援力量的指导、培训的作用,发挥出事故灾害初期处置的支撑作用。

4.全面加强救援保障。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值班备勤、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完善救援补助、快速通行等一系列救援保障制度,制定抢险救灾免费快速通行协同保障制度、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国家部署,努力推进落实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标志标识、救援补偿、安置抚恤、人身保险、优抚政策和政治待遇等方面的保障。强化应急救援硬件保障,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华东)在浙江落地。努力打造全国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示范区,会同交通、卫生等部门,对接中国航材集团、上海正阳集团等企业积极参与航空救援体系建设,将省航空护林管理站融入全省航空救援体系,推进从单一森林灭火向多灾种救援转变。

5.全面鼓励社会参与。调动社会力量、市场手段参与应急管理积极性,依托社会力量,建成10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安全风险工程实验室,培养100名化工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争取将浙江119消防奖设立为常态化奖项,并适时启动第三届浙江119消防奖评选活动。通过搭建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信息平台、制定实施“保险+服务”标准、召开一次现场会、开展一次针对服务机构的“双随机”抽查、实行第三方机构在线评价等措施,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质量。

(六)建立减灾救灾浙江标准,努力确保我省减灾救灾基础建设领跑全国。

1.推进基层避灾场所硬件基础。推进县乡村三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建设3000个以上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完善布局规划,逐步实现全省避灾安置场所从量的增加向质的提升转变,规范化率超35%。

2.推进县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减灾能力调查。在苍南试点基础上,拟选择临安、上虞、遂昌等县级单位,针对风暴山洪、城市内涝、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减灾能力调查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以县域为基本单位,具有地域针对性的灾害风险防范、预警、排查、救灾等技术和组织实施方案体系。

3.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制定出台相关创建管理办法和标准,逐步形成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基础为引领的基层减灾能力建设体系,鼓励社区(村)通过购买服务、结对方式提升减灾救灾水平。

4.推进应急物资科学管理机制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工作原则,制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科学确定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确保应急物资计划、采购、储备、调用、补充等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应急救灾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提升救灾物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高效快捷有序调运救灾物资。

(七)强化监管执法,打造效率最高、震慑最强、办案质量最高的浙江样板。

1.严格监督执法检查。3月底前,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计划,推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一体化监督检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执法的要求,建立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为基础的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标准;严格事故前追责、行刑衔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措施,抓出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彻底扭转监管力度“松宽软”的问题。

2.推进规范化执法。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行省市县分级分类执法,6月底前,深化推进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守信激励制度。力推安全标准化提质增效,严格程序标准,坚持达标企业“回头看”,各市每年抽查3级达标企业至少在总数的10%以上或50家以上,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摘牌。

3.提高执法效能。实行省市县分级分类执法,通过线上预警监测和线下“靶向执法”的结合,在重大活动保障中落实“三不一少”即不停工、不停产、不放假、少干扰,坚决避免监管执法“一刀切”,落实落地《推动支持民营企业安全发展八条措施》。6月底,全面实现危化品领域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靶向执法,并逐步拓展到其他领域。

(八)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应急管理保障能力走在前列。

1.加强应急管理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全面深化基层公共应急力量建设的意见,以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主要内容,积极探索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基层应急管理值班值守保障办法。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多种途径手段来进一步夯实力量、配强装备、提升能力,将基层应急管理向村居、最基层延伸,明确专人专岗,建立轮训制度,提升基层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完善基层治理格局。

2.推动应急管理融入基层治理四平台。把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减灾避灾等工作全部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方面的内容,会同省综治办制定方案,优化模块、严格考核、合理布局,推动各类网格与平安综治网格“多网合一”,发挥出基层治理四平台“早预警、早处置”的作用。推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融合优化,发挥出专业性,探索开展本地特色的举措、做法,发挥基层积极性。

3.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参与的应急管理氛围。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优化应急管理宣传渠道、形式,打造“三微一端”宣传阵地,构建大应急宣传“中央厨房”;抓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发挥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月等的引领作用,按照“一市一基地、一县一场馆、一镇一体验室、一村一宣传点”建设应急、消防体验场馆,全面提升全民安全应急和避灾自救素养。

(九)以数字应急为引领,力争“最多跑一次”争先进位,积极建设全国数字应急先行区。

1.坚定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争先进位。深入推进消防领域审批体制改革。3月底前,全面梳理应急管理办事审批事项,制订规范化、标准化的省市县应急管理事项、资料清单,完成办事事项的迭代升级;实现办事时限比法定时间压缩40%以上,办事材料在原有基础上再减少15%以上。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浙里办”、“一证通办”等。依法依规做好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建设项目前置服务和安全审查工作,4月底前做好首批试生产装开车安全服务工作,12月底前做好一期项目开车安全服务工作。

2.大力推进省级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建设。编制出台全省应急管理数字化工程规划,明确省级部门、省市县三级的数据对接标准、框架,统一应急值守、数字化预案管理、危化品风险防控等业务系统,初步形成贯通各地应急管理部门、相关省级部门的应急指挥通讯网,着力打造风险预警监测、数据研判分析、救援统一调度、绩效综合评估的综合指挥体系,成为全国应急指挥平台的标杆工程,为省委省政府指挥重大应急事件提供坚强保障。

3.全面深化危化品风险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11月30日前全面建成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实现所有功能上线和市县全面覆盖,并建立40000家危化品单位风险图,完成证照库建设和协同数据归集。协调督促省级有关部门分别于9月、10月底前完成环境安全子系统、公共安全子系统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应急管理子系统、公共服务子系统、协同监管子系统于11月底前完成开发建设。实现对矿山、冶金煤气等领域的数字监管。将风险“一张图”从危化领域向地质灾害重点防控部位、重点防洪水利工程等多领域延伸。

4.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智慧工程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智慧用水、远程监控、智能预警等火灾防控新技术、新手段。推动“两客一危”车辆防碰撞设备、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渔船防碰撞自动识别及定位系统安装升级;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广泛应用。推进智慧应急大数据融合,逐步推进智慧消防、智慧城市大脑、智慧用电、智慧电梯等接入“数字中枢”,提升分析研判和靶向防范能力。

(十)注重锤炼队伍,打造“除患必先、救援最前、应急为民”应急铁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思想从严、主体责任落实从严、作风从严、执纪从严、队伍从严、政治生态从严。

1.大力加强政治建设。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方面的重要论述,筑牢思想根基,领会基本工作要求,增强履职能力。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做到令行禁止。严肃政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规定到位,坚决反对庸俗的政治文化,强化班子带头带领、敢于创新,发挥“头雁效应”,干部敢于斗争、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打造良好政治生态。

2.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发扬“见红旗就扛、见第一就争”的精气神,拉高标杆,走在前列。反对机关化,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深化“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全系统干部直插一线推服务、解民情、促落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反映突出的问题、难点,逐项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清单、责任清单,注重对基层的过程指导和专业支持,实实在在帮助解难题、办实事,提高工作专业性、针对性。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作风,全面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培育干部斗争精神,全面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奉献精神,在防汛防台、救援抢险的关键时期能够连续作战、坚持到底。全面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比武,依托网上培训、集中培训、系统轮训等,提升干部履职尽责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

3.严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聚焦主责主业、聚焦风险防控,紧盯关键岗位、关键节点、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处置。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健全《机关纪委工作规则》《事故调查廉政规定》《廉政谈话制度》等制度,加强制度执行,严格抓落实、动真格,对各类廉政问题、腐败现象敢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