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六项措施抓好2019年森林消防工作
发布日期:2019-03-05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层层牢抓落实。要求全市各责任单位森林火情不得超过3次,森林火灾(受害林地面积30亩及以上)不得超过1次,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因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死亡事故。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下,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20次/10万公顷以下,森林火灾空置率不超过8公顷/起。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针对本地实际作一次深入调研,召开一次森林消防工作会议,迅速部署落实,层层签订森林消防专项工作责任书,把森林消防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座山,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是深化防火意识,全面推进宣传教育。以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衢州市森林消防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手机、报刊、有线电视、网络宣传等多种渠道,不断加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森林消防宣传在电视上有图像、报纸上有文章、广播中有声音、群众中有影响,全面提高群众森林消防意识和安全用火、安全避火、安全扑火能力。
  三是坚持预防为主,确保火源管理到位。各责任单位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针对春节、元宵、清明、国庆、重阳以及高火险重要时段,以开展专项行动等形式,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增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部位的防护力量;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抓好老人、儿童、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监管,明确监护责任;及时发动乡镇、村干部和护林员进山入林进行巡护,采取增设临时检查站点、增加临时护林力量、增大临时巡护密度等方法,确保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林缘有人巡、坟头有人守,切实管好管住野外火源。
  四是加强应急准备,提高火灾处置能力。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责任,及时检修扑火机具、补充扑火物资,科学布防兵力,做好扑火准备。同时,加强火险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高火险警报,落实分级响应措施。在高温干旱森林消防紧要期,各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集中待命,严阵以待。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坚持依法治林,进一步加大火案查处力度,认真开展火因调查,依法依纪追究肇事者的法律或责任;对执行不力、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未报送火灾信息等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值班人员、护林员擅离岗位不值班、不巡山检查等不履行职责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让每个干部都时刻自念“紧箍咒”,绷紧防火这根弦。
  六是抓好队伍建设,熟练掌握扑火技术。坚持以练为战,加强队伍业务培训和演练,特别加强引水灭火技能的训练,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掌握引水灭火技术,把高压接力水泵等先进的灭火装备与常规装备结合使用,发挥组合拳优势,使之成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