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四举措严把防火工作 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安全稳定无火情
发布日期:2019-04-1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清明期间,扫墓、敬香、烧纸等户外祭祀活动增加,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这一时期火灾防控工作,路桥区周密部署,强化举措,全力构筑清明消防安全防火墙,清明期间全区无森林火情,安全形势稳定无事故。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形势研判,统一思想认识。3月底,路桥区组织召开清明节消防安保动员部署会,对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全体人员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紧迫感、危机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着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同时,专门成立了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是加大消防检查力度,坚决排除火灾隐患。结合当前火灾形势,突出重点,路桥区加强“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联合消防大队、民政、宗教等职能部门,对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寺庙等场所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同时,积极发挥各乡镇(街道)基层网格员、街道、派出所的作用力量,对偏远城乡、农村开展错时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落实值班巡查,防止火灾险情的发生,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一律登记建档,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又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场所,依法相关部门采取临时查封、责令“三停”等措施,确保各类火灾隐患得到有效管控,积极为辖区群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是加强执勤备战,及时处置各类火灾事故。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制度,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坚持早晚点名,保证人员在岗在位;加强车辆管理,落实派车制度,有效预防车辆安全事故发生。针对清明节期间人流、物流增大、祭祀活动频繁的特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大型商市场、集中祭扫区等重点场所的熟悉,重点检查、测试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并严格执勤备战制度,切实从思想、装备、训练等方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确保进一步抓好“六熟悉”,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对宾馆酒店、公墓、陵园及其他集中人员密集场所的执勤防护,对易发生火灾的祭祀密集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及时派出力量巡逻监护,加强执勤第一出动,随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
       四是加强消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火灾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采取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曝光火灾隐患、播放火灾典型案例、发送警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清明期间野外用火的安全意识。同时,组织宣传人员来到辖区商场、公墓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倡大家废弃烧纸钱、燃放孔明灯等陈旧祭祖方式,大力倡导无火祭祀,文明祭祀。期间,开展“进红门”活动,组织中小学校以及企事业单位员工分批次走进红门或者宣教实践中心,在欢笑声中掌握如何报火警、如何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真正做到寓教于乐,实现消防宣传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