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三严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
发布日期:2019-04-03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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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运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重要举措,是防范事故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效办法,是监管部门判定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参考。为全面深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慈溪市根据《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实施意见》,“三严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
一是严格控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到期免审换证。为控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今年,慈溪继续严控免审换证,如企业确因上市、招投标、商务谈判等需要的,并同时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在有效期内、符合《实施意见》关于免审换证的必要条件以及不存在《实施意见》中不得免审换证的六项情形之一和撤销达标等级的四项行为之一的企业可考虑免审换证,但要求各地自行聘请或委托具有评审资格的评审单位对其实施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结论以书面形式随申报材料一并申报。
二是严格抓牢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2019年开始,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对标准化评审工作进行了改革,慈溪已下发贯彻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将新的变化及时告知企业,并配合上级做好指导工作。今年,慈溪市仍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信用等级挂钩,并直接影响企业享受政府奖励补助政策,且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故各地要继续推进此项工作。
三是严格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应创未创、免审换证企业的检查执法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的检查力度。各地要把企业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督促企业落实标准化创建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引导企业在标准化创建中不断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