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四”加强做好清明森林防火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03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一、加强部署。3月15日,以该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名义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3月29日,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转发了《省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安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3月28日,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电视电话会议后,市政协副主席、应急管理局局长姚俊杰同志结合我市实际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重点强调了清明期间要严管上坟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协调。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等四个单位,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清明森林消防工作专班,名单上报宁波备案。清明、五一到来前,加强上述部门间工作沟通,加快信息预警。按照上级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将3月30日至4月7日的值班人员名单上传到了浙江省森林消防网业务系统。二是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协调后,将风景名胜区野外用火管理工作纳入到了旅游系统安全培训内容;与市民政局协调后,在3月19日市民政局牵头召开的全市殡葬工作会议上,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三、加强督查。3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护林员工作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指导培训。4月1日,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赴梁弄镇、梨洲街道就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近期,市应急管理局还将牵头相关市级部门对火灾多发的黄家埠、牟山等乡镇进行现场督查。
  四、加强宣传。市应急管理局收集编制了一套森林防火专题宣传画册,在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宣传。同时,市应急管理局积极督促指导重点乡镇(街道)在火灾多发区域、重点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图片等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安排护林员对有关人员进行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