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再培训》教材编写完成
发布日期:2019-04-3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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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12学时。为此,近年来省宣教中心每年对再培训教材组织一次修订,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最新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新知识、新要求。近期组织修订时,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介绍纳入修订范围,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同时把再培训教材更名为《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再培训》。
此教材分为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与事后恢复、近一年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章节,可作为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再培训时参考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