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局“三举措”提前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3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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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雨水增多,莲都区应急局“三举措”提前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提前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到来前针对汛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部位,提前安排部署和制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各施工单位法人为本单位防汛第一责任人,各项目经理为本施工现场防汛第一责任人,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
二是强化重点排查,全力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提前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在汛期到来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组织好工地防汛检查,全面强化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针对施工现场和周边可能出现滑坡、泥石流、倾倒、坍塌等危险情况,要切实加强施工围墙、高切坡、深基坑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大风降雨期间严禁高空作业,降雨橙色预警时停止基坑、人工挖孔桩等土方工程,降雨红色预警时必须全面停工。
三是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做好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针对性应急预案,在汛期加强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持应急通信畅通,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及时准确。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汛期安全生产知识和防护、救护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素质。储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强化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第一时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