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 三强化”做好清明期间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08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针对清明节期间宗教活动相对频繁、集中、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特点,象山县委统战部严要求、高标准,出实招、下实功,切实做好佛教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镇乡(街道)统战干部、宗教巡查员、综治网格员作用,加强对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引导信众了解清明文化,提倡“鲜花祭奠”等文明祭祀形式。组织佛教场所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挂图,发放消防常识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良好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在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佛教场所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火灾防范措施、值班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火源是否落实专人看管、清理可燃杂物是否及时等情况,联合县消防大队、镇乡街道等部门赴场所开展专项检查50余处,责令整改2处,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安排专人督促落实,实现安全生产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三是强化信息报送。落实节日值班、信息上报和安全巡查制度,建立第一时间报告机制,密切关注场所各类安全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反馈,确保突发事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