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抓共管、同心协力——缙云县建立工伤预防联动机制
发布日期:2019-05-1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丽水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丽人社〔2019〕43号)文件等要求,缙云县积极探索,建立以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四家单位为主,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工伤预防联动机制。
  一是开展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由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以及相关部门、乡镇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主要分析工伤事故发生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通报、联合检查等。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探索建立完善工伤预防新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活动。四家单位同时各设联络员一名,具体负责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和联络工作。
  二是实行工伤预防信息共享制度。县人力社保局定期总结分析相关行业、领域工伤案件申请认定情况,并根据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工伤发生的原因进行初步梳理分类,发送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定期总结职业病防治有关情况,发送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和职业病防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预防,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三是进行工伤预防预警通报制度和工伤预防联合检查制度。结合年度内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发生件数、同比增幅等因素,对用人单位和属地乡镇发出预警通知书。根据工伤事故发生率、事故性质等综合分析研究,每年确定10家左右用人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下达限期整改指令,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前期有预警通知但没有整改落实的从重从严处理。
  缙云县建立工伤预防联动机制,是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缙云县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