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着力构建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三大体系”
发布日期:2019-05-2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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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场所因其建筑面积广、木质结构多、耐火等级低,且属于人群聚集地,火灾隐患特殊性和危害性显得尤为突出。为切实做好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宗教场所活动依法、有序、安全开展,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着力打造“三大体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循序渐进,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大队联合县民宗局,指导并要求每个寺院、教堂都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兼任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落实到人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问责制,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场所,依法责令暂停开展宗教活动,并协同消防部门依法进行处置;对发生责任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宗教场所安全风险防范重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计划,落实人员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防范专项行动。
循序渐进,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大队联合县民宗局,指导并要求每个寺院、教堂都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兼任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落实到人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问责制,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场所,依法责令暂停开展宗教活动,并协同消防部门依法进行处置;对发生责任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宗教场所安全风险防范重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计划,落实人员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防范专项行动。
多管齐下,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体系。结合现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建立部门、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对宗教活动场所逐个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做到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经常化。大队联合民宗、镇乡街道等部门,结合浙江掌上宗教APP巡查系统,重点围绕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完善、日常检验维修是否正常运行、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等9类重要突出风险开展全面排查工作,高频次走访,实现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巡查全覆盖。自今年4月份起,县民宗局计划对有文保单位的宗教场所安装智慧烟感器,着力实现智能化处置水平,并拟计划在8月底前分二批完成60余处宗教场所的安装工作,全面提升宗教场所安全防范能力。
多元覆盖,强化消防安全宣教体系。大队结合辖区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消防宣教活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深入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增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及场所内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初起火灾扑救技能。通过平台发送消防警示短信、在重点宗教场所张贴宣传标语、统一制作张贴文明敬香标识牌等方式,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切实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大队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建设过程中人员配备、日常管理、装备器材保养、防火巡查、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帮扶,全面提升宗教场所初起火灾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