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探索海上应急救援“一二三”组建模式
发布日期:2019-05-24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象山县拥有各类捕捞渔船3300余艘,数量多、风险大,县委县政府认为,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必须“两条腿走路”,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救援,一旦险情发生,应急救援力量迅即能动。为此,象山县研究探索出海上应急救援“一二三”组建模式。
一是成立一个救援机构。为强化海上应急救援综合指挥体系,成立海上搜救中心领导小组,由县级有关部门、沿海镇乡(街道)政府、常驻象山涉海工程公司、清污公司、社会海上搜救志愿者组织等单位组成,负责海上搜救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高效指挥、高效协同、高效施救,努力实现“反应快、拉得出、救得回”的目标。
二是建立两套救援机制。建立海上安全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聘请专家组,定期分析形势,研判对策,协调解决海上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矛盾问题;组织开展联合督导,协调推进海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联动工作。建立健全奖励、补偿机制,按照“有效果有奖励、无效果有补偿”的原则,分类明确救人、拖船、搜救补助标准,提高救援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组建三支救援梯队。整合海上应急力量,分层级组建救援梯队。第一梯队由事故现场附近的作业渔船组成,按照“就近施援、统一指挥”的原则,抢占海上搜救黄金时间“48小时”,全力施救。第二梯队由政府序列应急救援船只组成,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搜救。第三梯队由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编组前往事故现场,协助政府应急救援船只做好近海区域的搜救工作,编织缜密的救援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