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五位一体”狠抓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发布日期:2019-05-3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象山县始终把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紧抓“铸安”专项执法行动这一主线,突出重点、协同配合、创新举措,取得良好效果。
  一、在“责”字上树标杆。一是科学研判找差距。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生产安全事故特点规律,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准确界定执法检查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并分析对比各县(区)执法情况,找典型,找差距,增强执法争先进位意识思想。二是履职尽职强效应。县安委办通过定期例会、督查问责等方式,努力推进政府部门履职尽责。2018年,县、镇乡二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增强,分析部署、带队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次数增加。县领导多次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计40余次。各乡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共51人次,人均2.8人次,行政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调研共52人次,人均3.2次,分管负责人调研、检查安全生产97人次,人均2.5次。以此来带动各镇乡(街道)安监所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在“新”字上求突破。在充分发挥执法队伍作用的同时,注重强化所有人员的执法意识,构建“全员执法”大格局。一是注重计划。局各科室(大队)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每月5日前将月度执法检查方案报局监察大队,方案包括具体检查企业、执法人员等内容,使执法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二是突出细化。根据各科室(大队)职能不同,对检查执法总量进行合理的分配。但必须做到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参与检查执法不少于2起,各科室人均检查不少于3起。且推行“1+5”一体化执法检查模式(一个执法单元每次检查需涵盖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教育培训、职业卫生、风险管控”五个方面的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新局面。三是重心下移。为解决镇乡(街道)“检查少、执法少”的现象,根据各镇乡(街道)安监人员的编制数、企业数量及 “铸安”行动任务要求,依托乡镇委托执法,区分了每个乡镇(街道)检查重点,明确了检查企业数及立案数的达标要求。
  三、在“严”字上下功夫 。把“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作为执法基本来遵循坚守。一是监督执法“严”。 将执法检查贯穿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综合督导和隐患排查各项活动始终。局班子成员作为组长分五组分片区每月2次对镇乡(街道)安监所进行全覆盖督促指导,确保执法落到实处。对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检查多执法少、执法多处罚少,特别是只执法不处罚的镇乡(街道),开展集中约谈(去年约谈2个镇乡),责成其限期完成。二是措施执行“严”。对局各科室(大队)、镇乡街道执法情况采取了半月一统计一通报,每月一分析一排名,以及媒体曝光等配套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随机抽查对象、执法人员名录,规范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将镇乡(街道)执法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绩效目标考核内容。
  四、在“优”字上见实效。一是优化执法人员培训模式。健全全员学法制度,采取领导领学、专家讲座、集中研讨、案卷评查等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并按照每个科室3—4个镇乡(街道)数量,对安监所人员进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开具、执法系统录入等 “一对一”式反复培训指导。同时,11名镇乡(街道)安监人员跟随各科室不定期深入一线进行实践锻炼,优化执法过程,对执法工作更加自信。二是探索开展执法业务比武竞赛。积极学习借鉴鄞州开展执法业务比武的成功做法,举办全县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政策法律水平和执法实战能力。三是培树执法先进典型。抓住日常执法检查、综合督导执法和考核监督执法等时机,及时发现、培养和宣传执法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去年挖掘和总结两个镇乡(街道)的执法先进经验,宣传5名执法岗位先进个人,使执法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五、在“统”字上做文章。建立安委办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联合执法工作计划,县安委办负责统一协调部署。公安、交通运输、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均牵头组织1至2次联合监管执法。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适时开展联合监管执法。特别是加大新事物新业态的联合监管执法力度,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增强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