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八步走”提升城市消防安全
发布日期:2019-06-1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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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暨文明城市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开展以来,象山县安委办积极探索工作方法,主动作为,采取“八步走”,提升城市消防安全,为国家大庆备上安全厚礼。
一是对标落实培训。5月底前,分行业、分系统、分领域组织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社区干部、网格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的专门培训,讲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报消防安全形势,指导相关人员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整改要求。通过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形式密集发布,让行业部门知晓,让社会单位掌握,对照标准和要求开展排查整治。
二是单位自查自改。6月10日前,指导单位(场所)使用《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单位(场所),在单位明显部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充分履行条线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落实“三自主一承诺两公开”,并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清单,指导单位开展隐患治理,确保国庆节前完成隐患整改或落实管控措施。教育、民宗、民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分别牵头抓好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养老服务机构、医院、危化和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积极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住建部门牵头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公安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抓好“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等小单位小场所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商务、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做好商场、市场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文广旅游部门重点抓好公共娱乐场所和文博单位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经信部门要牵头抓好船舶修改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旅游发展中心抓好星级宾馆饭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四是严格执法检查。积极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建立常态化、拉网式巡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8月底前,对完成自查上报的单位(场所)组织开展全覆盖抽查。对自查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罚款、查封、关停等执法手段,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对如实发现隐患问题,并采取措施着手整改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五是重点警示约谈。围绕相关行业、单位的火灾案例和隐患问题开展约谈,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对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行业部门和单位(场所)要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重新排查。8月底前,将组织对重大风险未及时整改的单位(场所)进行警示约谈,督促其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或落实严防死守措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组织约谈活动,及时通报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六是提升执法质效。发挥消防救援机构专业机关作用,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加强重点场所“会诊式”帮扶,指导社会单位规范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落实消防隐患整改措施等。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查原因、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方,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县级层面将抽调相关行业部门的人员开展服务指导,帮助社会单位和基层力量及时解决执法和技术疑难问题。
七是综合施策推进。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服务”要求,对按要求完成自查自改的守规单位(场所)减少干扰;对违规的单位(场所)提高检查频次;将严重失信的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加强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开展网格拉练和常态化消防巡查机制;积极落实有关消防安全有奖举报的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整改,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及时挂牌督办并向媒体曝光。
八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提示专项行动的重点、标准和要求,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向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推送专项行动提示信息,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以宣贯应急管理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为契机,突出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宣传,着力普及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