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建设局三措施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9-06-1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 “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风险,杜绝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上虞区建设局三措施抓好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印发《上虞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细化每个科室、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在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体系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重点对“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城镇燃气”、“房地产业”、“环境卫生”等相关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共计检查企业40家,排查出涉及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点59处,排查出涉及危化品一般安全隐患13处,已整改完毕13处,整改率达100%。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重点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乡老旧房屋使用等强化安全防控,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综合运用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处罚手段,加强联合执法和联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