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应急管理局简化审批流程助推营商环境“强弱项、补短板”
发布日期:2019-06-18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近年来,海宁市应急管理局紧紧把握上级要求,出真招、见实效、查问题、促深化,多措并举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不断简化审批流程,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优质服务。
       一是推进审批权下放,减事项。出台《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海宁市扩权下放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18个审批事项中实现县镇同权6项,占比33.3%。至此,除个别事项因镇(街道)暂无承接能力外,市委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将能够下放的事项全部下放。
       二是推进程序简化,减手续。全面启动应急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和材料清理,对10个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进行清理和优化,取消了6条审批前置条件。如取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将企业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改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
       三是试点联合审批,减环节。出台“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相关文件。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将危化经营许可纳入“一窗受理、证照联办”范畴,原来由两个部门分别受理的事项调整为由一个窗口受理,综合审批时限也由原来7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