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四个“持续加强”做好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发布日期:2019-06-19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近年来,慈溪市委、市政府一直致力于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尽管治理工作颇具成效,但由于全市居住出租房基数大、分布广,居住出租房整体消防安全形势依旧严峻。对此,慈溪市结合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围绕四个方面,有效减少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
一是部门协调,持续加强出租房安全监管能力。将出租房安全管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以考核的形式督促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进一步落实出租房安全管理相关职能。同时以农村区域、城中村、城郊接合部、老旧小区、商业中心区域和治安混乱地区为重点,加强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租房,及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严格依法查处。此外,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落实出租房房东(业主)责任,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同时,每年将群租房的管理和消防安全作为平安建设暗访督查的重点内容。
二是部门联动,持续加强出租房隐患问题整治。根据《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宁波市政府令228号),慈溪市于2018年全面开展了群租房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梳理涉及“群租”出租房屋。通过对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调动及消防业务指导,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对排查中发现的管理混乱、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对居室分隔搭建、非居住空间住人、居住人员(除未成年人外)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出租行为及集中出租房屋达10间及以上、或居住使用人达15人以上且未履行管理职责的出租人,督促当事人按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加强对各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在增强其业务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违规中介、“二房东”的打击查处工作,从源头上防范“群租”等违规出租行为。
三是另辟蹊径,持续加强排查探索管控新模式。对居住出租房部分房东在被公安机关警告、罚款后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问题,消防部门多次联合法制部门进行研商,明确了对房东行政拘留的适用情况和依据法律条款。同时,结合今年宁波市公安局《全市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排查管控工作方案》相关文件,压实派出所及社区民警的工作责任,对群众反映集中、安全隐患较大、矛盾纠纷突出的群租房,落实专人、倒排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挂牌整治,确保实现“清零”目标。市“三改一拆”办加强对属地镇(街道)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处置的指导督查,持续防控相关违建行为的发生。
四是因地制宜,持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各地网格员在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的同时,向每一位房东、承租人做好消防宣传工作,面对面告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传达整改消防隐患是每一位房东、承租人的义务。消防救援大队利用“警营开放日”等载体,在人民广场、商场门口等人流聚集处,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即时回答群众提问,打通消防宣传末梢环节,目前已下发关于出租房、电动车等方面宣传海报、传单11000余份,有效形成了“人人关注消防、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生动画面。同时利用微信、微博和互联网等新媒介,在线推送相关居住出租房的火灾逃生、防火安全及火情快讯等相关资讯1086条,宣传车流动宣传52次,向群众宣讲消防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消防意识,提升新老慈溪人的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完善社会大消防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