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四明确”做好涉尘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9-06-25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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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江苏昆山“8·2”特大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粉尘防爆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实提升全市粉尘防爆本质安全水平,嵊州市从4月30日 开始对全市26家涉尘爆粉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前正处于执法检查阶段,共检查企业16家,责令限期整改12家,停产整顿1家,行政罚款3万元。
一是明确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彻底摸清全市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建立所有涉爆粉尘企业的电子档案,彻底整治一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关停淘汰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坚决遏制粉尘爆炸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是明确整治范围。结合嵊州产业特色,明确重点整治企业为铝镁金属粉尘企业、木粉尘和饲料粉尘企业。
三是明确时间步骤。4月30日前 完成调查摸底,5月25日前 开展隐患排查,5月26日 -7月11日 开展执法检查阶段,9月20日 完成隐患整治整改,9月21日 -10月30日 落实核查验收。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压实企业隐患整改主体责任、乡镇(街道)摸排整治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和整改验收需签字背书,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照“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执法式检查,对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未安装除尘设施或除尘设施未经正规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铝镁粉屑等危险固废处置不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