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三强化有效提升锅炉安全运行水平
发布日期:2019-06-03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椒江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锅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组织开展5月19日至7月10日为期53天的全面整治,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依靠技术支撑,强化安全“体检”。椒江区向台州市特检中心申请技术支持,对辖区内90多台锅炉进行了一次安全大“体检”,充分发挥市特检中心检验机构技术人员的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支撑作用,对给锅炉“体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指导使用单位逐一进行排除,截止5月29日,D级以上锅炉已完成隐患“清零”工作。
  (二)邀请专家授课,强化教育培训。椒江区召开了锅炉专项整治业务培训会,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区市监局分管领导,各街道、大陈镇、椒渔、农场分管负责人、安监中队负责人、市监所负责人以及锅炉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共210人出席此次业务培训会。会议邀请市特检中心资深锅炉检验师进行授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为切入点,从专业的角度对锅炉使用现状及存在问题、锅炉的分类、监管范围、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档案等使用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
  (三)制定三项制度,强化责任压实。一是制定《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力度开展全区锅炉整治工作的方案》,明确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环保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旅游局、区行政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单位职责,其中D级以上锅炉由区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监管工作,D级及以下锅炉(蒸汽发生器)由各街道、镇负责开展全面整治,区整治小组开始实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二是制定《D级及以下锅炉(蒸汽发生器)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各街道、镇要根据表格整治要求,在排查过程中压实网格责任,在整改过程中参照消防检查的办法,发现一家、整改一家,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予以停产停业。三是制定准入机制,区经信、环保部门、不再审批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小锅炉;区市监部门不再受理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小锅炉的安装告知、使用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在受理其它锅炉“安装告知”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锅炉安装工程的情况通报区环保部门,由区环保部门跟进后续处理。